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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塔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实行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7 点击数:

 

根据西塔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为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本科生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现实行“西塔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生导师制”。西塔学院学生从大三年级开始每名学生配一名学业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期限为一年半至两年,以提升西塔学院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一、  选拔办法:

1. 学业导师资格: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至少有海外留学一年以上经历,积极参与西塔学院学生培养,可以指导学生撰写英文学术论文的专业教师均可报名。

2. 学生资格:西塔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在校大三学生,日常表现良好,自愿参与学业学术和实践能力的提升。

3. 遴选办法:导师提出研究课题,学生进行选择申报,经过双向选择,学院协调,由西塔学院认定最终名单。原则上每名教师每届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五名。

二、  配套经费:

1. 工作量:学业导师指导每名学生每学期6学时工作量,即在一年半时间内给予18学时工作量,由西塔学院直接发放给教师个人,课时酬标准按西塔学院标准发放(大致在180200/学时)。学院年底绩效考核中,若该教师未完成总工作量,该学时可计入总工作量,但不纳入超工作量计年终绩效奖励;若已完成总工作量,则不再纳入年终课时。

2. 管理经费及耗材费:西塔学院支付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管理经费及耗材费,在一年半时间内每名学生1200元,以业务费形式划拨至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三、  工作考核:

1. 学业导师每个月指导学生至少2次;

2. 学业导师指导学生完成相关课题的研究,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撰写学术论文及申请专利等工作;

3. 导师指导学生完成全英文毕业论文(学时数另算);

4. 若导师不符合要求或师生双方有异议,交由西塔学院和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相关领导处理,情节严重时师生导师制终止。

5. 本通知解释权归西塔学院和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所有。

                                                     

20181023

 

附件: 1.西塔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登记表 

    2.西塔学院本科生选择学业导师登记表


附件1

西塔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学科专 业

 

电子

邮箱

 

联系

电话

 

(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

例如:1997年—2001   **大学就读**专业本科;

2001年—2004年                **大学就读**专业硕士;

2004年—2007   **大学就读**专业博士;

2007年至今        **单位工作

 

 

 

 

 

 

 

 

 

         

 

 


附件2

西塔学院本科生选择导师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学科专 业

 

电子

邮箱

 

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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