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大学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西校〔2020〕338号)、《西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做细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职责包括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二)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材料审核评定小组
 材料审核评定小组由7-9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教授不少于5人、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负责考生材料审核评定。
 (四)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7名教授组成(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负责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名单
 根据材料评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二) 综合考核方式
 2026年直博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采用面试进行综合考核。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综合考核阶段,每位考生需准备约15分钟PPT,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三) 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由外语,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含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等部分构成。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基本素养(20%)、学术能力(20%)、学术研究计划(20%)、学术志趣(20%);研究潜力(20%)。面试考生须利用PPT介绍自己的教育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等。
 综合考核将加强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品德情况。
 (四)考生身份核查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以供核验: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代表性学术成果等。
 (五)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1.报到:9月19日9:00-17:00,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8办公室
 2.面试:9月20日9:00,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规则
 根据所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六、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提交至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8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8250048,收件人贾老师(请务必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
 七、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交《西南大学2026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通过人脸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学院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综合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学院,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将在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 https://ceie.swu.edu.cn/index.htm )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1.申诉渠道
 西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纪委
 电话:023-68250853
 邮箱:xl2009@swu.edu.cn
 2.咨询电话:023-68250048  
 联系人:贾老师
 (三)请各位考生确保手机、邮箱通讯畅通,及时关注西南大学研招网(http://yz.swu.edu.cn/)和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https://ceie.swu.edu.cn/index.htm)相关通知。
 (四)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