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修订后的《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学校2020年第26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南大学
2021年1月7日
西南大学全日制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的全面培养和检验。毕业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本科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专业认证理念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把好毕业出口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本科毕业论文包括主修、辅修、第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培养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要求的毕业论文,学校对同一专业名称下各培养类型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毕业论文采取统一标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由教务处统筹管理,各学院(部)、系(教研室)组织实施,指导教师、学生具体执行。
第四条 教务处是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协助学院(部)开展毕业论文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牵头起草或修改校级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提出毕业论文工作基本规范和要求,明确相关组织和人员职责。
(二)协助学院(部)及校内有关部门解决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组织全校毕业论文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总结和抽检等工作。
(四)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表彰。
(五)对收到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开展行政调查。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进行初步认定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最终评议和认定。
第五条 学院(部)是毕业论文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的毕业论文全过程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成立院(部)级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毕业论文工作流程(附件1),指导本单位毕业论文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检查,包括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指导教师的任务落实、学生开题报告的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等。
(三)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组织选用学校认可的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
(四)成立学院(部)答辩委员会,审定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人员名单。组织全院(部)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并提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五)组织毕业论文总结、归档和评估工作,做好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在教务处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登录和档案归档工作,并向教务处提交本科毕业论文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总结材料。
第六条 专业(系、教研室)是毕业论文工作的实施主体,在学院(部)的指导下具体开展本专业(系、教研室)毕业论文的全过程指导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专业认证理念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本专业的质量要求,制定本专业毕业论文大纲,明确本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目标、可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和支撑强度、工作内容、考核方式以及成绩评分标准。
(二)根据指导教师条件,确定指导教师名单,确定每位教师指导学生的上限人数,报学院(部)备案。
(三)组织毕业论文征题、审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等工作,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推荐工作。
(四)严把毕业论文各环节质量关,及时总结毕业论文工作,并送学院(部)归档。
第七条 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学生毕业论文撰写过程的指导与质量保障。具体要求与职责如下:
(一)由具有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助教和未承担过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工作,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的,须经学院(部)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双导师制),双导师指导的毕业论文的进度、要求和质量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
(二)评估论文选题在实验项目设计、社会调查方案等方面的安全性。提供完成毕业论文的条件,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选题、开题、任务及进度安排,开展资料收集、文献阅读、实验设计、社会调查等工作,并在论文指导工作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三)同一指导教师所指导的论文内容和框架结构不得相似或雷同。
第八条 学生是毕业论文的第一责任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全程参与并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完成毕业论文撰写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
(二)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不得有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有前述学术不端行为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指导教师、评阅人认定毕业论文未达到及格要求且学院组织复评后也认为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或者未通过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四)凡被取消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或毕业论文总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或者因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推迟答辩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延长学习时段内完成毕业论文及答辩。
第三章 选题与开题
第九条 选题时间和程序
毕业论文选题工作原则上应在第七学期的第5周前进行。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确定选题,也可由指导教师推荐选题。主张“一生一题”,学院组织选题征集、审查后向学生公布选题。学生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后,学院(部)于第7周前将《西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附件3)送教务处备案。
第十条 选题类型及说明
毕业论文的选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基础研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学术规律和研究前沿,进行基础理论研究。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科学实验、数据分析等,鼓励学科交叉融合。
(二)应用研发。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作品功能和用户需求、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等进行应用型作品研发。研究内容包括:市场需求分析、作品设计与制作、功能测试与分析等,鼓励融合研究前沿和市场主流技术。
(三)创意设计。结合学科与专业特点、创意理念与设计实践,将富有创造性的思想、理念以设计的方式予以延伸、呈现与诠释,进行具有科学性、创造性、新颖性及实用性的创意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创意设计理论基础、设计理念、设计成果、作品内涵阐释等,能正确充分地传达创意设计的详细信息。
(四)专题调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课题任务要求、社会和科学发展实际等,独立查阅文献,制定调研方案,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理论、调研分析、调研成果等,提倡专题专做,鼓励学生提前参与有关课题研究。
(五)作品展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将自己的作品以展览或演出的方式进行,在展演前对自己的作品做详尽的文字说明,阐明创作思路、情感等,全面表现学生的创作水平或表演能力。
第十一条 选题要求
(一)选题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不得违反国家党政方针和政策,论文撰写应有一定的工作量,难度适当,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二)面向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与生产、科研、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等紧密结合,质量高,不过大、过空、过偏。
第十二条 更换选题
学生若无法完成所选题目,可向指导教师申请更换选题,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专业(系、教研室)批准。更换选题须在学院(部)中期检查前完成。
第十三条 开题程序
学生确定选题后,查阅文献,制定研究方案,进行前期准备,完成《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4)的撰写,向指导教师申请开题,经指导教师认可、专业(系、教研室)组织论证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阶段。
第四章 指导与实施
第十四条 教师指导要求
(一)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教育。将学术道德、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教育贯穿于论文指导的全过程,对毕业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论文全部资料,严把论文质量关,杜绝论文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在对学生进行首次指导时将完成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安全问题向学生讲解清楚,并就如何规避安全事件、降低安全风险进行指导。
(三)加强对学生论文撰写的过程指导,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撰写进度与质量,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完成《西南大学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登记表》(附件5)。
(四)答辩前完成对学生毕业论文全部资料的审查,预审毕业论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正文、插图表格、参考文献、排版等)是否达到相应要求,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
第十五条 学生撰写要求
(一)正文字数要求。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毕业论文的字数不少于8000字,理工农医类专业毕业论文不少于6000字,艺体类专业毕业论文不少于5000字;毕业论文一般应采用中文进行,如用外语进行书写,一般不少于5000个单词;艺术类毕业设计说明书不少于3000字;计算机软件类设计或论文,一般源程序行数不少于2000条,并写出5000字以上的软件说明书或论文。各专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在学校基础上提出本专业毕业论文的具体工作量要求。
(二)格式要求。论文格式应符合学校的规范要求(附件6)或学院(部)统一规定的规范要求。
(三)内容要求。毕业论文原则上为学术论文,不能以文献综述代替。其撰写应理论联系实际、体现专业特色,论点突出、论据充分、观点明确、论证有力,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现实意义;能系统地阐明论文题目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力求做到概念明确,结构完整,文理通顺,逻辑严密,层次清晰。
第五章 评阅与答辩
第十六条 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论文撰写情况及质量形成评阅意见,按等级给出成绩,完成《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附件7)。
第十七条 交叉评阅
交叉评阅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所有学生毕业论文须由专业(系、教研室)统一指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进行,必要时也可聘请校外相关专业人员为交叉评阅教师,不得由指导教师私自联系交叉评阅。交叉评阅教师评阅后,形成评阅意见,按等级给出成绩,完成《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交叉评阅表》(附件8)。
第十八条 答辩
(一)总体要求。所有参与毕业论文的学生都应当参加由学院(部)答辩委员会组织的答辩,各学院(部)可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灵活进行,如分专业、分小组组织学生进行答辩;艺术类专业学生以作品展演为毕业设计的,可由答辩小组对其作品展演的内容和效果进行综合评定。
(二)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组成形式。答辩委员会由学院(部)教学主管领导和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如需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的,须经学院(部)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设答辩委员会主席1人。根据需要,答辩委员会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的成员为3-5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答辩小组组长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及以上的教师担任。
(三)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职能。
1.答辩委员会。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统一评分标准和要求,审核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
2.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综合指导教师、交叉评阅教师的评阅意见及成绩,确定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组织学生完成《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附件9)。
(四)答辩工作程序
1.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并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2.答辩人报告毕业论文主要内容。
3.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提问侧重论文关键内容。
4.答辩结束时,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形成具体的答辩评语,并根据毕业论文及答辩情况,参考指导教师意见,给出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连同答辩记录交给学院(部)答辩委员会审核,最后由学院(部)统一向学生公布成绩。
(五)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指导教师不参加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提问和答辩成绩评定。
第六章 成绩评定与资料归档
第十九条 成绩评定
(一)评定标准。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必须严格标准,客观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写作能力、专业素养、学术规范等,具体标准由各学院(部)根据学科特点与学院(部)实际,结合专业及培养方案目标自主制定(参考附件10)。
(二)成绩比例。毕业论文最终成绩一律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填写在毕业论文封面“成绩”一栏。评定“优秀”成绩的学生论文的查重率不超过20%,且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总数的30%;评定“良好”成绩的学生论文的查重率不超过25%,且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学生总数的5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
1.政治立场不正确,或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
2.查重率在30%以上的;
3.毕业论文形式审查不合格,并未按要求及时修改的;
4.毕业论文质量差,答辩小组认为达不到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
5.毕业论文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6.其他未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的情况。
(四)二次答辩。毕业论文首次成绩不及格者,可在修改后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仍不及格者可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毕业论文及答辩。
(五)成绩争议。对毕业论文成绩有争议的情况,由学生向学院(部)本科教学办公室提出申请,本科教学办公室提交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
第二十条 资料归档
学院(部)统一汇总学生毕业论文的全部资料后(包括开题报告、论文全文、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情况登记表、查重检测报告、评阅记录、答辩记录、图纸、作品等;属生产中直接需要的图纸、资料,经批准,可将复印件归档),使用专用资料袋存档,由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查阅毕业论文,须办理借阅手续。各学院(部)应按要求期限保存学生毕业论文(一般不低于三年)。
第七章 质量保障
第二十一条 论文大纲
按照“一个专业一个大纲”的原则,专业(系、教研室)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组织制定适用本专业毕业要求的论文大纲,对本专业毕业论文的教学目标、工作内容、管理流程、成绩评定等进行规定,经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过程管理
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的过程质量监管,强化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关键节点的质量把控。教务处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学院(部)毕业论文的各环节工作进行抽查,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抽查结果。
第二十三条 持续改进
毕业生论文工作结束后,由专业(系、教研室)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达成度评价,完成质量分析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方案。
第二十四条 论文抽检及评议
(一)抽检比例。学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所有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人数的10%。
(二)评议重点。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将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建构、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查。
(三)专家构成。教务处面向全校和同行兄弟院校遴选毕业论文评议专家,组建专家库,负责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
(四)工作程序
1.学校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
2.学校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抽检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
3.学校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学科类别下的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2位专家的评议意见均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2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再送第3位专家评审,如评议意见仍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五)抽检结果运用
1.抽检结果将面向全校公开。
2.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2年不合格论文总数达到抽检总数20%及以上的专业,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下浮该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并限期整改。
3.对连续3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3年不合格论文总数达到抽检总数的20%的专业,学校将对专业进行警示,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直至停止专业招生,并对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4.对“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学院应该进行见面谈话,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情况调整该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的数量,直至取消指导资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届毕业生起施行。本办法生效后,原《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西校〔2015〕419号)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西南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
2.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3.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4.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5.西南大学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登记表
6.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
7.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
8.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交叉评阅表
9.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10.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表
附件下载:西校〔2021〕4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