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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教学科研岗位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转自西南大学人力资源部)

发布日期:2024-07-04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十四五”规划以及《西南大学“聚贤工程”实施办法》(西校〔2022192号),现将2024年教学科研岗位选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选聘岗位及条件按照现行“聚贤工程”文件执行。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含弘研究员岗位

在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学科内公认的顶尖学术成果(如CNS大子刊收录论文等系列成果),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获得同行专家高度认可。经过岗位培养后,能够产出标志性成果,引领学科发展,具有成长为该学科领域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 达到优秀教授水平可聘用到教授岗位

优秀教授水平:对于已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近五年成果达到本学科申报学术型博导的基本条件;对于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近五年成果达到所在学科破格申报教授的水平。应届博士毕业生以及海外博士后,科研项目不做要求。

3.达到优秀副教授水平可聘用到副教授岗位

优秀副教授水平:近五年成果达到本学科申报教授的水平。应届博士毕业生以及海外博士后,科研项目不做要求。

4. 讲师岗位主要选聘校外博士、博士后。对标学校高质量发展,达到二级单位进人申报备案条件。

5. 著名学者A岗,为引进在海外及港澳台著名大学担任教授、副教授职务的外籍或港澳台人员而设立,全职聘用。

著名学者B岗、C岗,为聘用已经退休的校内外著名学者设立,分别对标我校含弘岗中领军岗和英才岗人选的上岗条件。引进前需要和组织部人才办沟通。

6. 当年出站的博士后或无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博士,原则上只能申请预聘在讲师、副教授或含弘研究员岗位。

7. 具有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教学科研单位,无博士后经历的预聘讲师可申请保留讲师资格,进入流动站从事博士后工作,出站后转入相应的教师岗位。

8. 已在原单位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聘用在同级岗位。预聘期结束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转入常规岗位管理。

二、选聘程序

二级单位需完成的选聘程序如下: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考察、教学能力考核、学术水平考核、第三方学术水平评价、心理健康评估、引才风险评估以及党政联席会决策推荐。

三、聘期管理及要求

含弘研究员、教授、副教授、讲师岗位均为预聘制岗位。聘期管理及要求按照《西南大学“聚贤工程”实施办法》第五章执行。

四、工作要求及安排

1. 本校学缘教师达到或超过70%的,“十四五”期间严禁选聘本校学缘师资。本校学缘教师达到35%-70%的,从严控制选聘本校学缘师资,“十四五”期间可择优选聘本校学缘总人数不超过总选聘人数的1/5本校学缘教师未达到35%的,“十四五”期间可择优选聘本校学缘总人数不超过总选聘人数的1/3。聘任至含弘研究员岗位的本校学缘者除外。

2. 预聘到高级职务岗位者,既要占用进人指标,也要占各单位的高级职称指标。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指标使用,严格把握进人条件。

3. 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考察按照教工部2024年发布的文件执行,目前文件已通过组织员下发各单位。经询相关单位,准入考察类时长自报送出去需要3周左右,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

4. 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并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工作。申报材料党政领导签字需手签,不使用签名章。若经核查发现相关表格弄虚作假、单位审核不实的情况,直接取消申请人的选聘资格,并给予相关单位记入本年度党建与事业融合考核负面清单。

5.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选聘,除拟聘人选在海外的,原则上应在线下进行面试考核,心理健康评估于学院考核阶段在校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完成(荣昌校区的可线上完成)。

6. 选聘资格保留一年,自公示结束日起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人力资源部联系确认。

7. 请注意提供证明材料(文章、项目)电子档。所有材料汇总打包并以“单位+选聘材料+年月”命名发送至邮箱szzp@sw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琦 袁夏梦

联系电话:023-68254265


2024318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电 话:023-68250394

邮 箱:dxxybgs@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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