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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提交与答辩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6 点击数:

 

2026届毕业生、指导教师: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育阶段重要的实践环节。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将于2026年春季学期进行,按照学校要求,学院将继续使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电脑端:https://vgms.fanyu.com/;手机端(微信公众号):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单位选择“西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对论文选题、开题、修改、查重、答辩、终稿上传等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

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毕业生及指导教师提前做好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一、系统使用

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请参考《维普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使用手册》(附件1)为了保证后续导出的材料的完整,请指导教师和学生进入个人系统提交电子签名。

学生账号:学号

初始密码:123456

教师账号:职工号

初始密码:123456

请各位老师和同学尽快登录系统,修改初始密码。

二、选题、开题报告及指导记录

1.选题时间: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16日

指导教师提交课题——学生选题——指导教师审核。

2.开题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6年1月7日

师生调整变更选题——指导教师审核——学生查阅文献——学生撰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核。

3.提交 5 次指导记录:2026年1月9日—2026年4月19日

学生记录指导日志——教师审核。并于1月31日前必须完成一次指导日志填报!

4.相关要求:请各毕业生在2026年1月7日前务必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取得联系,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系统内完成课题申报开题报告提交,并由指导教师完成审核

三、论文初稿提交及学院第一次查重

1.论文初稿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6日前

毕业论文初稿完成后,学生在系统内提交草稿,由指导教师对论文内容格式,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指导老师还需对系统内提交的论文进行相似率检测和AIGC检测,检测合格(相似率≤30%且AI生成率≤30%)且导师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毕业答辩。

查重不通过,学生可在4月30日前再次进行修改。即,教师驳回初稿,学生删除系统内原论文后重新提交,并提交二次查重(自费)报告。

查重通过,学生也可在4月30日前对论文再次进行微小改动。即,教师驳回草稿,学生删除系统内原论文后重新提交,可不再进行二次查重(但只能是微小改动,并且保证相似率≤30%)。

2.学院第一次查重2026 年4月27日

查重率高于 30%(维普查重)不通过,学生需自费二次查重。

四、毕业论文定稿提交及要求

1.论文定稿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前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修改意见及论文第一次查重后情况,及时修改论文,并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里提交论文定稿

论文定稿若在4月30日前查重不通过,教师需驳回论文定稿,学生删除系统内原论文后重新提交,并提交二次自费查重报告结果。

2.论文定稿要求

1)论文定稿需按统一格式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学生上传的检测论文(设计)应包括封面、论文独创声明、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和附录等全面的信息。

2)格式检测(免费1次/人):格式检测主要用于辅助检查格式问题,自愿使用,没有强制要求。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参考附件2和附件3

3)相似率检测(免费1次/人):依据《关于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附件4)规定,检测结果≤30%为合格,检测通过后,指导教师进行论文评分;30%<检测结果≤60%,驳回论文进行修改,经学生修改后,学校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学生自费),复检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复检不合格者,不予答辩(时间截止为2025年4月30日前)。为保证有充足的修改时间,建议学生尽早提交定稿。

4)论文查重相似与指导教师评阅成绩的评定

论文定稿初次相似率30%-40%的不能高于“良(80≤评分<90)”,40%-50%的不能高于“中(70≤评分<80)”,50%-60%的不能高于“及格(60≤评分<70)”;重复率高于60%由学院进行鉴定,如确认论文(设计)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则取消其答辩资格,成绩计为“不及格”,做结业处理。

论文最终成绩为优秀,需最终稿相似率20%以下;论文评定成绩为良好,需最终稿相似率25%以下。

四、校外抽检

(一)抽检时间:5月6日-5月16日。

(二)抽检范围与比例

1.抽检范围:所有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

2.抽检方式和比例:校外抽检工作将通过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开展,以专业为单位,按照5%比例随机进行抽取。抽检名单约于4月30日左右公布给各学院(部)具体时间以本科生院通知为准。

(三)评审方式

教务处将按照专业研究领域,聘请2位校外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评议专家根据《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试行)》(附件5),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评定论文,并给出评议意见。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

(四)评审结果反馈

1.两名专家评定意见一致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论文,则认为抽检通过,可进行答辩;

2.有一名或以上专家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学生需修改,指导教师重审,由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3.学院(部)认为专家评议结果或专家意见存在问题的,可向本科生院进行申诉。本科生院将组织专家就申诉事项进行复核。

4.未被学校抽取外审的论文,按照学校和学院(部)论文安排,完成指导教师评阅和交叉评阅。(抽取外审的论文仍需完成指导教师评阅)

五、毕业论文评阅、交叉评阅与答辩流程及时间安排

1.指导教师论文评阅:2026年5月1日—5月10日

指导教师于规定时间内在系统里完成分数提交:90-100(优秀)/80-90(良好)/70-80(中等)/60-70(及格)。注:后续要评选优秀毕业论文需要满足所有评分在 90 分以上。

2.论文交叉评阅:2026年5月11日—5月15日

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在系统里进行论文交叉评阅打分。

3.确定答辩分组:2026年5月11日—5月17日

指导老师自行组织分组,确定组内答辩时间及答辩人员组成,并在线填写学院答辩分组情况汇总表。注:答辩小组的成员为 3-5 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且答辩小组组长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答辩组长、答辩秘书负责组织学生填写好答辩记录表,并完成系统里对学生答辩记录表的审核。

4.组内正式答辩:2026年5月18日—5月24日

答辩要求:1)答辩采用PPT形式,每生阐述5~7分钟,教师提问8~10分钟;(2)地点:答辩前答辩秘书负责通知到每位同学;(3)答辩时请每位同学打印5份论文,4份交于答辩老师,1份自用;(4)答辩人请正式着装,全过程参与所在分组的答辩,至最后一位同学答辩结束才可离开。

答辩完成后学生提交答辩记录表,答辩组长、答辩秘书完成审核。

5.二次答辩:时间待定

6.学院推优答辩2026年5月27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由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后推荐。参评毕业论文应在指导教师评阅,交叉评阅及答辩环节均获得 90 分以上,且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查重率不超过15%。获评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指导老师均有相应的荣誉证书。

六、毕业论文答辩后修改、成绩评定及终稿提交

1.答辩后,根据交叉评阅意见和答辩意见修改完善论文。

2.如答辩后论文题目有修改,务必先在系统内申请“课题信息变更”并由导师审核通过,保证系统内课题名称与毕业论文最终稿题目一致。

3.学生提交论文最终稿时,须确保已在系统中提交指导日志(不得少于5/次·生)

4.论文终稿查重和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5月27日

学生修改完成后,在系统内提交最终稿,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再次对论文进行相似率检测(免费1次/生)。如检测结果仍高于30%,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论文将视为未完成,无修改机会),需延长学习期限,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毕业论文及答辩。

5.论文成绩评定:毕业论文成绩按照指导教师评阅成绩20%+交叉评阅成绩20%+答辩成绩60%进行登载。论文最终成绩为优秀的,需最终稿相似率20%以下;论文最终成绩为良好,需最终稿相似率25%以下。

5.为了保证后续导出的文档完整,请指导教师和学生进入个人系统提交电子签名

七、成绩公示及材料核对签字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公示2026年5月28日—6月3日

2.论文相关材料核对确认签字:2026年6月4日—6月10日

学生需要核对开题报告、指导日志、查重报告、交叉评阅、指导教师评阅、答辩记录表、论文等纸质材料的签字补充,完成核对签字才会在系统里录入成绩。

八、毕业论文打印装档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由学院统一完成打印、封装,各班委托2名字迹工整的同学到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装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其他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学生毕业获得学位1~3年内,教育部将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且抽检比例不低于2%,采用“双盲评审”方式,每篇论文送3位专家评议。当2位以上专家认定“不合格”时,将启动复核程序。复核确认后,高校须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撤销学位的决定,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值得注意的是,“学术不端”与“质量不合格”属于不同性质的问题,前者直接适用《学位条例》撤销学位,后者则给予申诉和修改机会。如果在抽检中被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的情况,学校将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举措。

1.如论文存在的问题为“舞弊作伪”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向学位中心申请收回该生的学士学位;

2.如存在其他问题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论文,学校将向学位中心申请暂时停止该生学士学位证书在国家学位认证系统中的展示,待该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经过外部验证或省级验收后再重新获得展示。

十、问题咨询

联系电话:023-68250164

联系人:周老师(QQ:649899253)、高渤(钉钉号:swugaobo)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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