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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推荐优秀本科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7-16 点击数:

依照《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17520号,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现拟定我院2018年推荐优秀本科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基础比例全校统一。学校根据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免费师范生不计入)确定推免基础比例名额。

(二)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合格(缓考成绩视作正考成绩,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5、综合积分排名靠前。非艺体类招生专业学生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60%),艺体类招生专业学生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70%)。

6、外语成绩要求: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成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425分(710分制)及以上;

2)雅思考试6分及以上;

3)托福考试80分(120分制)及以上;

二、工作程序

(一)713日,学院公布实施方案。

(二)93日,动员、组织学生报名。

(二)910日——911日,学院完成基本数据整理,得到综合分数排名。

(三)913日上午8:30在学院三楼会议室召开推免工作动员及说明会。

(四)913日——914日,学院审核申请名单、推免排序、确定本院(部)今年推免研究生名单,并公示。

三、具体办法

综合积分(百分制)=成绩积分(百分制)×80%+奖励积分(百分制)×20%。综合积分满分为100分。

(一)成绩积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发展必修课和实践环节课的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均为百分制且不计重修成绩,成绩积分=∑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学分/∑学分)

(二)奖励积分按如下规则进行:

1.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奖励积分6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二等奖1项;体育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前31项;以第一作者在学科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国家发明专利1项。

2.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奖励积分4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三等奖1项;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1项;体育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第41项;省级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一等奖1项;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实用新型设计专利1项;全国优秀标兵。

3.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奖励积分3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省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体育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第51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第一主持人。

4.属于下列条件之一者,计奖励积分2分:

学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体育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第61项;省级优秀标兵。

5.同一类奖励只记最高级别奖励积分(如发表多篇论文,积分时只记分值最高的一篇),不进行累加。不同类别成果奖励积分可以累加,奖励积分最高加分至37分。奖励积分兑换方式:前五项奖励积分总和÷37×100×20%

6.成果认定有关说明:

A.成果以实际取得的成果如正式刊物等为准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过,录用通知和处于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

B.积分成果若为多人完成,只对第一成果拥有人进行加分(体育比赛除外);

C. 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831日。

D. 奖励成果相关证明在201897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交至学院103办公室黄山老师处。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8711

【2018】05号:西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8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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