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开放验室的管理,规范学院开放实验室的申请和使用流程,现恢复22教学楼开放实验室申请制度:
一、需要使用学院开放实验室的同学,请11月8日前填写《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学院官网下载),由指导教师签字后,交到25教学楼311室刘林老师处(联系电话023-68252542/13072307307),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刘林老师统一对同学们的一卡通进行门禁授权,授权有效期为1个月,有效期结束后需重新申请。
二、目前除有设备故障的103和112实验室,其他开放实验室均须申请使用,设备功能恢复后所有开放实验室的使用均须申请。
三、注意:遗失补办过校园卡和校园卡从未授过权的同学在提交申请表时需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明情况。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