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及综合考核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
(三)加强学院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对治理考场环境、维护考场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负有主体责任。
(二)考核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职责: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考核录取工作。
(三)综合考核小组
职责: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三、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对象
1. 公开招考合格考生,即通过研究生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或达到外语免试资格)和专业基础考试的公开招考考生;
2. 通过资格审核的硕博连读考生;
3.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
注:(1)外语水平免试的要求为,通过大学生外语六级考试、雅思6.0分以上、GRE成绩1200分以上(新标准307分以上)、托福85分以上的可以免于外语考试。外语水平考核和专业基础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2)所有通过公开招考、硕博连读或申请审核的考生取得参加学院综合考核的资格,并统一进行综合考核,研究生院组织的初试只作为资格考查,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二)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及身份确认
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公开招考后的30日内进行(以具体通知为准)。
考核地点:西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三楼报告厅。
身份验证:考生在参加考核时须交给院系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等。
(三)综合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学校采取综合考核成绩量化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形式及科目: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综合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综合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与专业英语水平。
笔试科目:计算智能(40分)、数字信号处理(40分)、专业英语(20分)。
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大学计算机基础(100分)。
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20%)、学术能力(20%)、学术志趣(20%)、研究潜力(20%)、学术研究计划(20%)等。面试考生须利用PPT介绍自己的教育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等。
2. 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笔试与综合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即
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50%+综合面试×50%。
注: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满分100分,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拟录取规则
(一)依据考生的综合考试总成绩(跨专业考生的加试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以及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评及体检结果等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经院学术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通过。
(三)由院学术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五、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1. 考核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录取的监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考生对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后向考生反馈结果。
投诉电话:023-68250048
投诉邮箱:cdli@s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