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及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4. 坚持客观评价。
5. 坚持以人为本。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包括对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成立复试小组并指导其工作;协调、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调剂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二、复试考生范围
1、复试范围及比例
(1) 我院2019年西南大学广东顺德“智能产业工程师计划”联合培养项目招生计划:10人。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且符合以下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成绩要求见下表:
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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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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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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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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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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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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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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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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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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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单位保留根据生源质量、生源数量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权利。
(4)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如需调剂时,我院将在学院主页及时公布调剂计划、调剂要求及调剂生复试程序等。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方式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复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招生目录上规定科目,满分以100分计,考试时间为3小时,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同等学历加试另外进行。
面试一般包括考生自述及答问,整个面试过程一般不少于10分钟,最长不得超过25分钟。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独立打分,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取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与能力(40分)
①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 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
(2)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
(3)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40分)
①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
② 本学科(专业)以为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⑤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 同等学力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要求按已公布的招生简章规定为准。
四、思想政治考核与其他审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二)学籍学历信息审核
根据教育部《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和《201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规定,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和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复试生,务必在2019年4月20日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体检要求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未在校医院体检的须将体检报告交至参加复试的学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公布的为准,未在公布名单之内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具体加分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这类考生在复试时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拟录取
1. 学院将严格按照同一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应提供书面申请。学院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2.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笔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复试程序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体检→笔试→面试→计算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
5、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调剂到我院的考生的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1) 复试报到时间、地点:2019年4月27日下午2:30-17:30,在西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笔试时间: 2019年4月27日晚上19:00—22:00,3小时,满分100分。
(3) 面试时间: 2019年4月28日上午8:30开始。
(4) 笔试地点:西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3楼学术报告厅。
(5) 面试地点:西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6) 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等其他要求请参见附录:注意事项 。
(7)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6、公示
(1)复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4日
公示地址:学院主页: http://ceie.swu.edu.cn/
(2)复试考生名单(含初试成绩):(调剂生相关公示另行通知)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9日
公示地址:学院主页: http://ceie.swu.edu.cn/
(3)拟录取考生名单(含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公示时间: 学校研招办审核后统一公示。
公示地址:学院主页: http://ceie.swu.edu.cn/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自律,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受理意见单位: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受理电话:023-68250048
受理意见邮箱:swudxxy@swu.edu.cn
受理意见地址: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西南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4月 24日
附录:
注意事项:
1. 考生于复试报到时,学院按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核实考生身份,再根据“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在职人员须检验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须检验其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检查学历学位证,未取得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大学学习成绩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以上材料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式两份)留学院备查。审核合格者参加复试。
2. 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或未按要求签单位意见均不得参加复试。
3.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复试费。 按渝价[2013]310号之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100元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另收100元加试费。
4. 资格审查合格并交费的考生到所安排的复试小组复试。
5.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