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细则。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包括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包括对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做好招生录取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相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网络远程考核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二)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职责包括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材料审核评定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其中第一阶段的材料审核评定小组有5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第二阶段的综合考核小组由5名教授组成(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专家及组长由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
四、第一阶段考核内容及形式
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层面不再统一组织线下笔试,“公开招考”类考生第一阶段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调整为材料审核评定成绩。第二阶段综合考核采用学校统一指定的平台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公开招考”类考生第一阶段考核方式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材料参考目录清单附后),组织“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重点从外语水平、学业成绩、科研业绩、综合素质表现等方面全面评价考生,量化给出考生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的外语水平成绩,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过材料审核评定;专业基础考核成绩由我院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审核评定。
外语水平主要审核如下内容:
1.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英语考试成绩
2. 英文论文撰写情况
3. 海外访学求学、参加国际会议等与英文水平相关的个人经历
专业能力主要审核如下内容:
1. 本科生、研究生的专业学习情况(30%)
2. 毕业论文和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40%)
3. 研究计划(30%)
外语水平或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合格考生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
(一)第二阶段综合考核名单的确定
1.对“公开招考”类考生,根据考生材料的评定成绩,以不高于2倍招生计划的数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经公示合格,进入综合考核名单。
2.经公示合格的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 学院对参加综合考核考生的身份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参加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方式、内容
1. 综合考核方式
根据学校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研招网平台进行网络远程综合考核,主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请提前在电脑和手机下载、安装腾讯会议。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30分钟(外语一般不低于10分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一般不低于20分钟)。综合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表现,按照满分100分独立评分,分数汇总平均后作为学生最终的综合考核成绩。
2. 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成绩由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等部分构成。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专业素质能力(40%):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对本专业的兴趣,以及反映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学术研究计划(20%):考核考生对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对所计划的研究方向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此研究方向发展的潜力。
3) 综合素质能力(10%):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学术报告的口头表达能力;
4) 外语能力(30%):外语的听力、口语能力,使用外语进行学术报告的表达能力。
3.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按要求提交《西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由学院组织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普通计划
1. 达到报考条件
2. 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合格
3. 综合考核合格
4. 体检合格。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提交至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5.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体检不合格;(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二)专项计划
1. 达到报考条件
2. 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合格
3.外语水平考核合格(学校统一考核)
4.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合格
5. 体检合格。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提交至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拟录取规则
(一)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选出合格生源,确定拟录取名单,导师根据当年招生指标与合格生源进行双向选择。
(二)拟录取名单经院学术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通过。
(三)由院学术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八、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咨询电话:023-68250048 投诉电话:023-68250655
咨询邮箱:swudxxy@163.com 投诉邮箱:cdli@swu.edu.cn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6月5日